本文目录一览:

  • 1、如何办理暂住证
  • 2、暂住证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 3、办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 4、暂住证怎么办理

如何办理暂住证

暂住证可以这样办理:1、暂住居民家的,要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本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委托管理站领暂住证;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工地、工场的,要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派出所领暂住证;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让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到暂住地派出所领暂住证。

法条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 *** 、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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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暂住证需要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需要证件:

1、办理办暂住证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办理暂住在当地居(农)户内的,应该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当地出租房内的,还应该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者协议,办暂住证地址与办理办暂住证的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该注明办理办暂住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以及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理暂住证的,提交暂住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暂住证办理人的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其他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所出具的在住证明;

5、办理暂住证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暂住证申领办法》

第五条

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按以下规定办理: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但是,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等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暂住证由外地来京人员随身携带,以备公安人员查验。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有效期将满的,应当在期满前十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外来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当持暂住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迁出登记,并向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外来人员离开本市,应当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已领取暂住证的,应当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外来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当及时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重新补办。

办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暂住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办暂住证需要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需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 *** 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 *** 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 *** 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 *** 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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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怎么办理

办理暂住证的程序如下:

外地人员办理个人暂住证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一寸照片两张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随到随办;

集体办理暂住证,由派出所登门服务,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收费5元。

《暂住证申领办法》(公安部令第25号1995年6月2日)中对申领暂住证做如下规定: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暂住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暂住期满需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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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