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 2、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 3、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是什么
  • 4、拿失业保险的条件
  • 5、报失业保险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 6、享受失业保险的资格条件有哪几条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条件如下:

一、社保条件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其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以上的;

二、非自愿中断劳动关系

具体包括:

1)被雇主解除劳动合同、被雇主解雇、除名或解雇;这一点其实很好理解,就是被开除被辞退的情况。比如单位突然通知劳动者让劳动者离职的情况。

2)雇主以暴力、威胁强迫劳动者劳动,劳动者通知雇主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实就是如果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劳动,即使劳动者自己通知单位解除合同,那么也是非自愿中断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未按合同支付报酬或未按照规定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报酬没有按照合同来,那么劳动者通知单位解除合同,也是非自愿中断劳动关系。

4)劳动者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或者求职登记。

申请人员社保缴费年限满一年但是不满2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申请人员社保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可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申请人员社保缴费年限满3年不满4年的,可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申请人员社保缴费年限满4年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申请人员缴费时间5年以上,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申请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工作单位和您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按月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2、必须是非因您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因辞职、自动离职等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必须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是什么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所需材料:

1、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文件)

2、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3、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

4、失业人员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5、《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

6、本人一寸免冠照片6张

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更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更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更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

其领取金额一般为当地更低生活水平左右。如果参保了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补贴金。

拿失业保险的条件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保险交满一年以上的(没满2年有一年半的可以领取四个月、然后没增加一年即可多领两个月)。

2.非本人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基本满足上面的就可以领取,网上还说需要办理事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些都是办理失业保险的步骤里面的!详细的可以在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咨询公司的人力资源部。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如何办理?

1.当被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达到了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之后到原来的公司人力资源部咨询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如果达到标准之后人力资源的会给你一份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一份求职登记表、一份离职证明,其中失业保险金申领的需要复印三张。

2.上面资料准备好之后需要到你户口所在的计生办盖章。在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表反面会有一栏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这需要计生办的盖章!

3.然后把上面的几分资料里面内容认真填好,里面有写购买保险的时间这些不知道怎么填写的可以让原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来指导填写。填写好之后需要在资料上都贴好照片,还需要交一张贴在领取证上面的。

4.再把资料上交给原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大概等15个工作日就能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书拿到,办理失业保险更好是在离职后不久之后就需要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证下来之后会还有一个培训通知、失业保险金领取证。离职证明、以及一份原有的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表。拿到之后需要前往指定的区 *** 去盖章。

5.盖章之后然后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培训内容也就是讲讲失业保险如何领取,失业期间医疗、养老保险如何续费等问题,还有劳动保障局组织的免费培训,这个可以参加可以不参加!这个培训必须要参加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上图也有标明的。来参加培训之后就知道如何领取了。

报失业保险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

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

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

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报销流程

首先要督促公司人事部到社保局办理解聘报备,并获得审核回复。到社保局领取失业保险的大致过程如下: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

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失业登记之后

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更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个人后续的准备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享受失业保险的资格条件有哪几条

1、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功能

从失业保险的发展史和工业化国家的实践经验看,失业保险待遇通常具有三个方面的功能。

1、保障基本生活的功能,即通过向失业人员提供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其基本生活,避免他们失业后因收入中断而无法维持生计。

2、抑制失业、促进再就业的功能,即通过失业保险提供生活补助或岗位补贴,组织开展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措施,在解决失业人员生活来源的同时,帮助和促进其实现再就业。

3、经济功能,即通过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险待遇,使其不因失业而失去收入,以维持他们的消费预期,保证社会的有效需求,促进经济稳定发展。三方面功能的不同组合,形成了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失业保险制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失业保险、百度百科-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件